2022年7月4日,国家档案局发布第19号令,公布《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办法》,依法推进档案开放工作,促进档案开发利用。2022年7月11日,厦门市沧区档案馆组织对《办法》进行了学习交流。首先,馆长张如建同志分析了学习《办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了参会人员的思想认识;尔后,领学人员重点对《办法》的档案开放主体和范围、档案开放程序和方式、开放档案利用和保护、保障和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最后,与会人员针对学习心得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一致认为,档案开放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环节,依法开放档案、促进档案利用是发挥档案部门作用、彰显档案工作价值、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体现。学习、贯彻落实《办法》是一项长期任务,科学推进档案开放工作,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档案利用需求,推动档案工作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此次学习交流,全馆工作人员加深了对《办法》的认识,对档案开放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下一步,厦门市海沧区档案馆将加快推进档案开放工作。
学习交流活动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