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海沧区档案馆是一所集档案安全保管基地、档案利用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电子文件管理中心为一体的现代综合档案馆。为深度挖掘、保存海沧的人文历史,加强地方档案文化建设,更好地留存海沧记忆,服务海沧经济社会发展。海沧区档案馆长期面向社会征集反映海沧各个历史时期发展历程和主要成就的老照片、音视频等档案资料,以及其他散存于民间的各类珍贵档案资料。
一、征集范围
具有永久保存的历史文化价值,散存在个人手中、单位或社会上的珍贵物品;包含但不限于文书、手稿、信函、日记、笔记、图籍、志书、家谱、书画作品、票证、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一)反映海沧各时期发生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大变迁的各类物品。
(二)各界知名人士在海沧活动期间的讲话、题词、录音(像)、照片等各种物品。
(三)反映各时期在海沧具有重要影响或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各界人士的物品。
(四)反映海沧地域地貌、规划建设、风土人情、民俗文化、民族宗教、名胜古迹等物品。
(五)反映海沧传统工艺、名优特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物品。
(六)境内外其他区域保存的与海沧有关的物品,或其他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重要物品。
(七)带有海沧红色印记、知青印记类似侨批等相关物品。
(八)其他能够反映时代特征、具有纪念意义或收藏价值的物品。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持有人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将所属物品捐赠给区档案馆永久保存,区档案馆为捐赠人颁发捐赠证书。捐赠物品归国家所有,捐赠人对所捐赠物品享有优先利用权,并且可以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二)购买:对于具有较大社会保存价值,属单位或私人所有的物品,经过双方协商,持有人愿意出售的,区档案馆按市场价格进行征购。
(三)寄存:对于比较珍贵的物品,持有人不愿意捐赠、出售的,区档案馆可以无偿提供寄存服务,经双方协商后签订寄存协议。
(四)仿真复制:对确有价值的物品,持有人不愿意捐赠、出售、寄存的,经双方协商,持有人同意将仿真复制件捐赠给区档案馆的,区档案馆同样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五)录制口述史料:重大活动、重要事件、重大决策的当事人、知情者若愿意回顾讲述有关史料,双方经协商签订“口述史料采集协议书”后,由区档案馆视情安排专访,整理为“口述史料”妥善保管。
三、征集要求
(一)捐赠的文字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
(二)提供的图片未经过PS处理,并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内容等基本信息,每张照片电子版尽可能不小于1M。
(三)提供的影像资料尽量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格式为常用视频格式。
(四)文学创作和艺术作品应为原件,征集作品数量不限,但需保证素材来源的真实性。
(五)所提供的物品,请注明时间、地点、人物、简要内容等基本信息,并注明提供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燕雪、陈雨露
联系电话:0592-6051126
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兴港一里197号海沧区档案馆
邮编:361026
电子邮箱:hcqdaj@163.com
厦门市海沧区档案馆
2024年5月27日